本報訊因丈夫無生育能力,求子心切的一對夫婦便想借用丈夫弟弟的精子生孩子。昨天,這對夫婦來到市公證處要求公證時,被公證人員拒絕。
上午9時許,這對中年夫婦來到市公證處。他們自稱是徐州人,兩人結婚已有5年,但因丈夫患了無精癥,妻子至今沒有生育。兩人均已30多歲了,無子的痛苦折磨得夫婦倆無法正常生活。丈夫有個在北京某高校學習的弟弟,夫婦倆想借用弟弟的精子體外受精。弟弟得知這一想法后,也表示同意。夫婦倆拿出一份早就寫好的公證書,約定孩子歸他們,其弟不得要求撫養(yǎng)權。但是,公證員拒絕了他的公證請求。
市公證處介紹,國家衛(wèi)生部近日發(fā)文禁止“代孕”,就是因為它牽涉到很多目前難以解決的醫(yī)學、法律、倫理等問題,“借精”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因此,他們對這類公證一律拒絕。
中苑律師事務所的陳律師認為,這種有明確的“借精”第三人的情況,日后必然留下隱患和糾紛,而且這些糾紛目前在我國法律范疇內尚難以界定。他建議這對夫婦,可以向正規(guī)的“精子庫”“借精”,因第三人不明確,也就避免了潛在的感情糾紛。(聶向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