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交易過程,一般可分為四個步驟,這就是開戶、委托、撮合成交和確認。
開戶
是指股民在券商處分別開設一個存放股票及資金的帳戶,作為股票交易憑證。
委托
辦理完股票帳戶及資金帳戶后,股民便可進入正式的股票交易。由于法律規(guī)定一般的投資者不能自己直接進行股票買賣,股民所有的股票交易都必須通過券商進行,這就是委托。
撮合成交
券商在接受了客戶的委托后,即通過專線電話與派駐在交易大廳內的代表人俗稱“紅馬甲”聯(lián)系,或直接通過先進的計算機和通訊系統(tǒng),將客戶的委托內容報告給證券交易所內的自動撮合系統(tǒng)參加集合競價或連續(xù)競價,證交所內的交易系統(tǒng)根據時間優(yōu)先及價格優(yōu)先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委托予以成交,這個過程就是撮合成交。股票成交后,證券交易所隨后將成交記錄反饋給券商,券商再通知股民在指定的交易日進行確認。
確認
若股民的委托在委托期限內未能成交,該委托就自動失效。而當股民的委托成交后,就要進行交割和過戶。
由于滬深股市均實行的是無紙化交易,當委托成交后,股票的交割及過戶等手續(xù)均由計算機系統(tǒng)自動完成而無需股民具體辦理。如成交的股票數據與自己委托的不相符合,股民應立即與券商交涉,如股民不與券商交涉,就算股民默認了券商的過錯且今后不能再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