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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句口角引發(fā)命案
遲偉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4/2 12:16)

淑華憲權(quán)

本報訊來自黑龍江省的遲偉只因與晚輩親屬發(fā)生爭執(zhí),便惱羞成怒,持刀便捅,致人死亡。昨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遲偉無期徒刑。

  今年37歲的遲偉與自己的姐夫、姐夫之侄苗鵬共同租住我市易州路一民房中。1999年4月3日,遲偉的姐夫因故離青,只留下遲偉與苗鵬居住在所租房內(nèi)。1999年4月中旬的一天晚上10時左右,遲偉與苗鵬在閣樓上發(fā)生口角,遲偉惱羞成怒,手持雙刃刀朝苗鵬左胸部捅一刀,隨即逃離現(xiàn)場并將刀丟棄。

  經(jīng)法醫(yī)鑒定,苗鵬系被人刺傷胸部致開放性血氣胸、肺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1999年7月15日,遲偉在河北省被抓獲歸案。(淑華憲權(q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