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人,從明天開始,這些物品不允許帶上地鐵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6月11日訊 為維護青島市軌道交通公共安全,保障乘客生命財產(chǎn)安全,我市發(fā)布《青島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自2023年6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11日。《目錄》增加了“催淚槍、電擊槍、警棍、軍用或者警用匕首、催淚器、電擊器、防衛(wèi)器”為禁止攜帶物品,并對充電寶、刀具、噴霧等物品的攜帶標準做出了調(diào)整。
近期,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管理局會同青島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在五四廣場站、李村站組織開展了“熟知違禁品,安全伴我行”安檢安全宣傳活動。活動以最新發(fā)布的《目錄》為重點,向社會公眾開展普法宣傳,提高群眾對政策的理解和認同,收到了良好的法治宣傳效果。
五四廣場站開展違禁品目錄宣傳活動
李村站開展違禁品目錄宣傳活動
工作人員通過發(fā)放宣傳單、懸掛條幅、現(xiàn)場解答咨詢等方式,與來往乘客面對面地溝通、零距離交流,聽取乘客關(guān)于地鐵安檢的意見建議。公安民警對近期查獲的各類違禁物品進行了展示,針對乘客“發(fā)膠等為什么不能帶上地鐵”等類似疑惑進行了現(xiàn)場解答和試驗。地鐵工作人員就最新發(fā)布的《目錄》與原版之間的區(qū)別向市民作出了詳細的解答。
青島地鐵溫馨提醒,依法維護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秩序,自覺接受安全檢查是每一名乘客的義務(wù)。目前,青島地鐵按照“逢包必查、逢液必檢、逢疑必問”原則開展安檢工作,請廣大乘客主動配合。(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周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