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國際機場集團原董事長焦永泉等4人受賄案一審開庭
2021-05-27 12:28 青島新聞網(wǎng)
青島新聞網(wǎng)5月27日訊(記者 陳志偉 通訊員 呂佼 王棟 )5月26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青島國際機場集團原董事長焦永泉等4人受賄案。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5年至2019年,被告人焦永泉分別同被告人王勇、張正民、王喜勝共謀,利用擔任青島國際機場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親屬就業(yè)調(diào)職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指使王勇、張正民、王喜勝索取、收受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300余萬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焦永泉、王勇、張正民、王喜勝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zhì)證,控辯雙方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四被告人進行了最后陳述,均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